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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已完成工程业绩数据补录工作的通知
来源:石家庄建设信息网 作者:匿名 发布:2017/10/23 修改:2017/10/23
隶属:行业新闻 点击:1821
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已完成工程业绩数据补录 工作的通知
各建筑业企业:
根据河北省住建厅《关于扎实推进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应用的通知》(建办市函〔2017〕435号)、《关于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应用的通知》(冀建工〔2017〕85号)文件要求,以及河北省住建厅2017年10月17日召开的《全省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布置会》精神,现将建筑施工企业已完成工程业绩补录工作安排如下:
一、补入业绩时间
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该项工作。2018年1月1日之后,不再组织进行工程项目信息补录。
二、补入渠道
建筑施工企业通过省级平台中“河北省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系统”补录已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信息。
本省企业可使用本单位资质申报、延续、升级时的企业锁登录;外省企业通过河北省住建厅网站→服务大厅→工程项目管理→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信息管理系统→用户开通登录,按提示步骤操作,完成工程项目信息录入。
三、责任分工
石家庄市主城区工程项目,由市行政审批局负责组织和审核,市住建局做好配合工作;各县(市)区核发施工许可工程项目,由县(市)区行政审批局负责组织和审核,县(市)区住建局(城建局、建设局及相关部门)做好配合工作。
四、规范编号
(一)工程项目通过招标投标、合同备案、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各环节文书编号、企业编码、人员编码实现信息关联。
(二)工程项目各环节文书编号可在省厅网站信息查询栏目查询。招标投标、合同备案、质量监督备案、安全生产监督备案和竣工验收备案应按照全省统一规范编号(见附件)。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施工许可证按原全省统一编号规则执行。
(三)各有关部门在办理施工许可业务时,应要求企业准确提供与申请业务相关的用地许可、合同备案、施工图审查合格书、质量监督注册、安全监督备案等文书编号,以及企业编码和人员编码;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时,应一并提供施工许可文书编号。
(四)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应当对进入省级平台的工程项目信息严格把关,防止虚假信息入库,涉密工程信息不得报送。对于在工程项目信息采集录入中弄虚作假的企业或个人要依法予以处理,并作为不良信用记录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五、有关要求
各县(市)区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省级平台应用,指导和服务建筑市场有关主体及时通过省级平台录入企业、人员资质资格、招标投标、合同备案、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等信息。各业务办理应使用全省统一开发的系统,不鼓励县级建立相关业务系统。
(一)2018年1月1日后在建或新开工的工程项目,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招标投标、合同备案、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等各个建设工程环节通过省级平台在业务办理过程中进行采集录入。
(二)市外企业在我市完成的工程项目,通过我省省级平台采集录入;我市企业在市外的业绩,根据工程项目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或相关主管部门有关规定进行采集录入。
六、工作组织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各地要切实加强对建筑市场信息化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联络机制,加大部门间协调与配合。
(二)开展督导考核。市审批局将不定期对各县(市)区信息报送、审核情况进行检查,对于数据量少、数据质量不高的县(市)区进行通报和约谈。
(三)市行政审批局会同市住建局将积极落实上级有关要求,积极指导和帮助各县(市)区按时保质完成此项工作,做到应录尽入。
(四)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在补录信息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请及时向市行政审批局城建处反映。
城建处联系人:郝乐 张秀娟
联系电话:86137138 86137132
邮 箱:spjcjc99@163.com
(省住建厅技术负责人:赵 倩 联系电话:0311—87805225)
附件:全省统一编号规则
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0月18日
附件:
工程项目环节文书编码规范
一、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合同备案、质量监督备案、安全生产监督备案和竣工验收备案环节文书编号适用如下规则:
环节文书编号=4位年份+ 1位环节类型+6位行政区划代码+ 4位序列号。其中,环节类型B代表招标投标,H代表合同备案、J代表竣工验收备案、Z代表质量监督备案、A代表安全监督备案。例:竣工验收备案编号2017J1301000001。
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施工许可证按原全省统一编号规则执行。
(一)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号由施工图审查管理系统自动产生,编号规则为:4位年份+1位审查类型+6位设区市行政区划代码+5位流水号。其中,审查类型S代表市政项目、J代表居住建筑、G代表公共建筑、K代表勘察项目。例:2013S13010000001。
(二)施工许可证编号规则为:6位行政区划+8位年月日+2位序列号+2位工程类型。其中,类型01代表房屋建筑工程,02代表市政工程。例:130100201709010101。
三、为保证工程项目在全省范围的唯一性,历史工程项目的各业务编号,在原编号前加行政区划进行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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